3月5日,市民趙先生通過電話預約了誠信搬家公司,談好350元就能搬完。6日,搬家公司開著廂式貨車前來,看到趙先生的家具卻報出850元一車的價格。“家里有兩張床、兩個衣柜和冰箱洗衣機各一臺,搬家工人看到家具說一車就能裝下,就給我開出850元的價格。”趙先生說。
“沒想到一車沒搬完,最后全部搬完價錢又漲到1200元。”趙先生說,電話中口頭談好的350元的價格一下要收三倍,心里很是不痛快。不過由于沒簽協議,搬完除了付錢也別無他法。看看下邊的貓膩,你可要當心。
一:先開低價誘人 搬完坐地起價
據了解,搬家收費大都報出300元左右的低價,并承諾為全部費用,不會再收其他費用。然而實際上,卻是以低價吸引顧客,搬完再以各種名義加收費用。
搬往燕山小區的王先生就遭遇坐地起價。“開始報價300元,搬完卻問我要600多。”王先生說,由于他有四箱書,搬到七樓以后搬家工人向他加收了300元的“超重費”。與王先生一樣,不少市民反映,搬完會被加收200元到500元不等。
二:一車變兩車。
工作人員以東西多為理由,將原本一輛車能運走的東西變成兩輛車,變相加價。
三:索要辛苦費。
搬家公司工作人員以天熱、東西不好搬等為理由,向客戶索要辛苦費,客戶不給錢便不給卸貨或以砸東西相威脅。
四:不開發票。
當你索要發票的時候,搬家公司工作人員便以各種理由拒絕開發票。這樣,客戶的東西在運輸過程出了問題,搬家公司便不用負責。
五:搬大件另加錢。
之前并不告知,到了現場再說搬大件得加錢,例如超32英寸的電視、冰箱、滾筒洗衣機等,一般是50元一個。
六:順手牽羊。
工人在搬家時“順手牽羊”,得手后很快換下一家公司。
七:不簽合同,搬家時不負責任。
因為沒有簽訂合同,雇主得不到保障,工人搬東西時很隨意、弄壞東西。